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,提升辖区群众参与度,和进一步提升辖区社会评价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幸福感。中共东明社区综合党委联合玉林市公安局东成派出于2019年4月15日,以“警民同心扫黑除恶 携手共建和谐社区”为题,为社区干部、党员、居民代表、企业员工代表、居民群众们上了堂生动的扫黑除恶教育课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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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总蓝图”
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3年。
2018年:治标。启动,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,惩处一批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。
2019年:治根。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使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2020年:治本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会议内容在陈世明(综合党委书记)主持下,首先由玉林市公安局东成派出所副所长牟正健给社区干部、党员、居民代表、企业员工等上扫黑除恶法制宣传课,深入解读“认识什么是黑恶势力”以及它的危害性,强调党中央、国务院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,还提出了一些常见的涉黑恶势力犯罪行为,同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黑恶势力各类违法行为的线索和证据,积极加入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。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、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,保障人民安居乐业。
具有黑恶势力性质有以下这些
一、黑社会性质组织 是指组织、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秩序的行为。
二、恶势力 是指在相对固定的区域或行业内,形成违法犯罪势力,大肆实施多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纠合性违法犯罪组织或群体。
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: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城渗透的黑恶势力;
2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界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;
3、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等黑恶势力;
4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5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翰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城、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揽开揽采的黑恶势力;
6、在商贸集市、批发市场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市霸、行霸等黑恶势力;
7、操纵、经营“黄賭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;
8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9、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的黑恶势力;
10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黑恶势力犯罪如何定罪量刑
1、寻衅滋事:有寻衅滋事罪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2、聚众斗殴:聚众斗殴的,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对多次聚众斗殴、人数多规模大、持械聚众斗殴、社会影响恶劣、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3、敲诈勒索:敲诈勒索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扫黑除恶教育课活动结束后,社区干部、党员、居民代表、各企业员工代表、居民群众纷纷在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携手共建和谐社区”的条幅签上了名字,以表坚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。将坚决拥护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,积极支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行动,主动参与涉黑涉恶线索摸排,争做扫黑除恶的推动者,服从管理,不发生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聚众滋事等行为。
签字仪式后中山医院员工代表与各代表积极主动发放宣传单,认真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,揭露黑恶势力犯罪手法和社会危害,发动广人民群众一起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,并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广大群众,树立遵守法律、依法维权的观念,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,鼓励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。
此次的‘警民同心扫黑除恶 携手共建和谐社区’主题教育课活动结束后,社区干部、党员、居民代表、企业员工代表、居民群们亲切合影。
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呢?
公布举报途径
1、玉州区扫黑除恶举报电话:110;0775-2822391
禁毒举报有奖电话:110;2816200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,最高奖励50万元
2、玉州区扫黑除恶信件举报邮寄地址:玉林市玉州区教育中路787号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(收),邮政编码:537000
3、当事人直接举报。可直接到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“扫黑除恶办公室”举报(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刑侦大队)。